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的初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7-04  马思涵    浏览次数:


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分别由中央政府与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员工的奖学金。

为确保后期能顺利按期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进行2020-2021学年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的学院初评。公司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各有一个推荐名额。

一、评审要求

1、于20219月时点,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应当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员工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当学年(2020-2021学年不含夏季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小于课程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于20219月时)必须通过CET-4级考试。

对于按评选办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员工,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员工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员工、全国优秀员工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除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3、上海市奖学金评审标准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执行。

二、学院初评程序及时间节点

1623日-628日:个人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的员工,根据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本人登陆孰知网(www.sz.shu.edu.cn-在校事务-特殊奖学金申请-选择奖学金类别,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获奖情况证书向学院递交。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请审批表填报说明及要求,认真、规范、严谨地填写相关表格,在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完成。系统申报与电子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629日-76日评审小组初评

公司成立以书记或经理为组长、以专业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学院评审细则,并向员工公开发布。员工按评审流程进行申报,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审,集体决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评审小组需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

3761600前:

a)学院审核

公司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本科生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奖学金-特殊类奖学金评审/奖学金学院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b)学院递交初审名单表及审批表

公司递交初审申报材料至校员工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模板见附件):)公司奖学金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司奖学金评审细则,)公司评审小组审核决议,)公司奖学金评审报告,)公司奖学金初评推荐员工名单汇总表(此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caomin@staff.shu.edu.cn),)员工审批表。

476-716日:学工办审核材料。

三、后续相关(具体以上级部门发布正式文件为准)

1、预计于9月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正式文件,确定本年度本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正式名额,发布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评审实施细则。

2、预计于9月上中旬,根据评审实施细则,校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集体评审,按照差额评审的原则对学院初评候选员工材料进行评审。

3、预计于9月下旬,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奖学金发放

集团于11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颁发教育部、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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