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已经下发了今年的《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公司将按照其文件精神,进行公司14届毕业研究生的留沪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排名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涉及的科研学术评分按照公司2013年12月修订《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术评分办法》。请留沪的同学抓紧准备材料,于4月17日16:00前交到C201室徐老师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 所交复印件清单(姓名、学号科研成果列表和获奖列表)
2. 成绩单复印件
3. 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好。期刊论文复印件为封面、出现作者名字的目录、全部正文以及检索证明(北大或南大核心目录期刊必须有,图书馆开具),编著为封面、版权页、书中写明参编名字的地方、出版社参编字数证明。)
4. 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符合《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规定的奖项。
5. 科研成果原件
请务必准时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yl34511线路中心
2014年4月9日
(一)对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分标准如下:
1.凡刊登在外语类权威核心期刊《外语教学与研究》或《外国文学评论》上的论文,每篇120分。
2.凡刊登在《现代外语》、《当代语言学》、《外国语》、《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中国翻译》上的论文,每篇100分。
3.凡刊登在北大核心目录(2011年版)或南大(2012-2013年版)(包括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CSSCI来源集刊)检索认定的语言或文学类核心期刊的论文,或刊登在学报类哲学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上以语言或文学为主题或与该主题相关的论文,每篇50分。文学作品类不属此列,按第4条计算。
4.凡刊登在南大或北大核心目录检索认定的语言或文学类核心期刊之外的其他核心期刊论文,每篇8分。
5.凡刊登在其他普通正式刊物的学术论文,每篇5分。
6.凡刊登在专刊、增刊、论文集、内部刊物的论文,每篇1分。
7.独立编著的书或教材每5万字积3分。
8.参编书或教材每5万字积2分,译著每5万字积2分。
9.会议报道类不予计算。
(二)已发表的论文若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再奖励20分。
(三)其它奖励:凡申请到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大文科新人培育计划,每项10分。
(四)奖励认定
1.上述条款中的论文和专著的奖励对象,均指署名为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的第一作者,与导师合作视为独著。
2.录用证明一律不予认可和计算。
3.与导师之外的其他人合著的论文,第一作者分值70%,第二作者30%。
4.科研项目奖励对象均指以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为单位名称申请到的科研项目的主持人。论文作者也须说明是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的在读员工。
5.凡发表在(一)1~4之列的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否则视同无效。研究生须遵守学术道德,不得作假、抄袭、一稿多投或变相一稿多投等(注:论文内容重复率达50%以上,一律视为一稿多投)。如发现申报材料中有违反学术道德的现象,学院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给予警告处分。
6. 发表的文章原则上字数不少于4500字。少于4500字的文章如果确实有理论价值,将另行考虑。
7.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成果须交原件和复印件,经学院核对后给予核算。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学院不再予以受理。
(五)其它
1.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75分,学业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评奖名额分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专业平均分配。如评奖名额为单数的情况下,则优先推荐学术分值高者。
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参加该奖项的申请答辩会,最后的综合排名中学术积分为50%,答辩面试为50%。
4.本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原有的计算办法停止实施。具体解释权在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
yl34511线路中心欢迎
2013年12月修订
附件二: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
遵照钱伟长董事长的教育思想,"我们培养的员工,首先应该是一个全面的人,是一个爱国者,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一个有文化艺术修养的人、道德品质高尚、心灵美好的人;其次才是一个拥有学科专业知识的人,一个未来的工程师、专门家。"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价,因此,在进行成绩排名时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社区表现以及所获奖项等综合因素,以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踏实工作,积极参加院校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排名原则
1、初步排名
按照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工作4:6的比例、博士生课程学习与科研工作2:8的比例进行初步排名。其中,课程学习成绩为学位课与文献阅读课的平均分。
2、排名等级提升
有下列情况的,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进行相应等级提升:
(1)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和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市级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2个等级;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获得校级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提升1个等级;
(2)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竞赛获得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2个等级;在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提升1个等级。
(3)主持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2个等级;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1个等级。主持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的毕业生,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1个等级。
(4)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在其中做出较大贡献的毕业生,经导师或课题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初步排名基础上提升1个等级。原则上,一个项目每年只能给一位毕业生提供此类证明。
二、操作办法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研究生科研工作评价标准,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科研工作按百分制打分,然后按照初步排名原则计算出每个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综合得分,按专业划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各占25%。
2、各学院在初步排名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依据上述等级排名提升办法,做相应的等级提升(提升的名额可以不受25%的限制)。
3、各学院按照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等级,统一制作毕业生的《学习成绩评定表》,同时把毕业生学习成绩等级排名汇总表一起交到研究生部。
4、毕业生的《学习成绩评定表》经研究生部和研究生工作党委审核后,由研究生部盖章交各学院发给毕业生本人。
三、几点说明
1、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具体办理,在排名过程中要本着严格、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执行,各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副经理和副书记负责把关。各学院的员工排名一经排定,不得变更。
2、排名等级只能提升一次,不能累加。
3、《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由研究生部和研究生工作党委负责解释。
4、可以提升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等级的奖项包括:
(1)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2)市级奖励: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
(3)校级奖励: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务工作者、百优团员、社区员工标兵、社区优秀员工、精神文明五十佳、十佳杰出青年(包括提名)、研究生精神文明标兵等。
(4)校级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一、二等)、宝钢奖学金、蔡冠深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及经学校认可的其他奖学金。
5、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主要指:国家863项目、973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哲社项目、上海市曙光项目、启明星计划、市科委及市教委的重点项目(将由科技处、文科处协助核实)等。
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研究生部
中共yl34511线路中心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2008年2月21日
2009年2月10日
2010年3月1日
2014年3月28日